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推动健身气功项目在高等院校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健身气功推广普及,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我中心决定于7月中旬举办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锦标赛。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参赛相关工作。
体育总局健身气功中心
年5月17日
附件: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锦标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锦标赛。
二、组别划分
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锦标赛分为普通院校组和体育院系组2个组别。
普通院校组:各高校非体育专业的学生。包括非体育类院校,中医药和综合性院校中非体育专业院系的学生。
体育院(系)组:各高校体育专业的学生。包括体育类院校,中医药和综合性院校中体育专业院(系)的学生。
三、时间地点
7月14日-17日(13日报到,18日离会),安徽九华山。
四、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安徽省体育局
五、承办单位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安徽省健身气功协会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州市健身气功协会
安徽九华山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六、运行单位
安徽嘉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七、竞赛项目
1.易筋经。
2.五禽戏。
3.八段锦。
4.马王堆导引术。
5.大舞。
以上为普及功法。
6.易筋经竞赛功法。
7.五禽戏竞赛功法。
8.六字诀竞赛功法。
9.八段锦竞赛功法。
以上为竞赛功法。
普及功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改编推广的缩短版普及功法为技术规范。竞赛功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健身气功竞赛功法》教材为技术规范。
八、参赛办法
(一)体育类院校可选派1支代表队参加体育院(系)组比赛;非体育类院校、中医药和综合性院校可组派2支代表队参赛,其中1支代表队须为体育专业院系学生,另1支代表队须为非体育专业院系学生。参赛队伍成员全为教职工的,参加普通院校组的比赛。
(二)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4名(男、女各2名)参赛。参赛人员须为所在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或65周岁以下的教职员工。
(三)体育院(系)组各代表队限报2项集体赛项目,须报1套普及功法,1套竞赛功法;普通院校组各代表队限报2项集体赛项目,功法均为普及功法(其中1个项目从易筋经、五禽戏和八段锦中任选1种功法,另1个项目从马王堆导引术和大舞中任选1种功法)。集体赛上场运动员均为4名。
(四)体育院(系)组各代表队限报4项个人赛项目,须报2套普及功法(其中1个项目从易筋经、五禽戏和八段锦中任选1种功法,另1个项目从马王堆导引术和大舞中任选1种功法),2套竞赛功法;普通院校组限报4项个人赛项目,功法均为普及功法(其中2个项目从易筋经、五禽戏和八段锦中任选2种功法,另2个项目为马王堆导引术和大舞)。每项限报1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个人赛项目,且本代表队所报个人赛项目不得重复。个人赛项目按性别分组。
九、竞赛办法
(一)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年修订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二)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的参赛队员上场队形按抽签顺序排为“一”字形。
(三)比赛功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缩短版无口令词伴奏音乐。
十、录取名次
比赛设年全国高校健身气功集体奖和个人奖。
(一)集体赛各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20%,二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30%,三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50%,所有奖项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如参赛队数为2支,按照上述百分比,只录取为二等奖、三等奖;如参赛队数为1支,按照上述百分比,只录取为三等奖;
(二)个人赛各项目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若单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时,以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
(三)集体赛各奖项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赛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4~8名颁发证书。
(四)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报到
请各单位或个人网上填写参赛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于年6月28日前将盖章报名表扫描件发至安徽嘉润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邮箱。参赛队员和项目上报后不得更改。
(一)报名网址: